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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保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亚•一山湖项目二期16号楼商业、14号、15号、17号、18号楼住宅及配套用房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招采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三亚•一山湖项目二期16#楼商业、14#、15#、17#、18#楼住宅及配套用房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为三亚保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亚•一山湖项目二期16#楼商业、14#、15#、17#、18#楼住宅及配套用房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

2.2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3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6.3万㎡,业态:由23栋住宅楼(含部分配套商业)、1栋幼儿园、2栋商业楼、2栋配套楼及4个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33.97万㎡,计容建筑面积24.37万平方米

2.4履约期限:暂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总期限:119日历天,具体履约期限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履约期限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项目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履约期限,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供货、安装并办理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履约期限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5品牌要求:科勒、博洛尼、金牌、欧派等同等档次品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品质要求: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一山湖二期05地块一二标段品质。

2.7采购内容: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具体为橱柜施工包含地柜、吊柜、顶封板、台面及五金部分及安装,镜柜施工包含地柜、镜柜、开放柜、台面

及五金部分及安装),具体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及甲方的要求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因项目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403,596.4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已包含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装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应当依据采购内容、计价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履约期限、人材机涨浮、市场价格等各项因素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或者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未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10付款条款

2.10.1预付款:无;

2.10.2按月进度付款,工程进度截止到当月的25日为准,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进度并附经甲、乙双方盖公章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进货验收合格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于次月5日前审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审核确认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乙方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丙方,乙方不得挪用并及时支付给丙方

2.10.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问题整改完成、资料移交齐全后,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于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

2.10.4工程全部供货完成,经监理、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及移交手续;丙方(供货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给丙方,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起始日期以丙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结束日期以如下两个时间点后到达时间点计算(这两个时间点分别是: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或交付物业公司之日),质保期不低于两年。

2.10.5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无罚扣事项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接收单位验收确认合格,且确认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后【14】日内,甲方将质量保修金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2.10.6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 偿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丙方减少开具 发票金额,即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2.10.7丙方应当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之前, 向甲乙双方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否则, 甲乙双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10.8如因丙方发票未按期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增值税无法抵扣或无法在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的,丙方同意承担由此对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甲乙双方无法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而多缴纳的增值税和无法在企业所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甲乙双方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2.10.9不得由丙方以外的第三方向甲乙双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如制造商参加需提供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本项目同一品牌仅接受1家投标单位参与,以投标单位报名时间及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为准。

3.3项目负责人:1人;需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近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任何一险种均可,提供清晰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橱柜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委托合同清晰扫描件;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8:00时至2025年11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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