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三标段-有机肥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有机肥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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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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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含运费) |
税率 |
总价(含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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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机肥 |
散装 |
粉末状颗粒 |
加工成粉末状,防止板结 |
NY/T 525-2021 |
试验验收 |
t |
2000.00 |
580.00 |
免税 |
11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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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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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东明乡红光村、红丰村,团结镇勤俭村、工农兵村、跃进村、新垦村、龙胜村(具体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2.4计划交货期:中标签订合同后立即供货-2025年12月30日
2.5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按批次付款
2.6 招标范围: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三标段-有机肥采购
2.7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1160000.00元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有)
3.1.3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仅限于投标人本单位,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之日起算)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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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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