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成都段综合监控(含通信)系统安装项目
(二)工程概况
二、采购编号:ZT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物资描述:
本次物资谈判范围:上述项目生产所需电缆托臂支架物资。具体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附件一。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要求如下:
(一)02包件电缆托臂支架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提供一份近三年内的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铁路、地铁近4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支架类型合同不少于2个业绩证明,并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发票。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7.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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