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诊断技术服务公开谈判,采购人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诊断技术服务公开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 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诊断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能源安全〔2022〕17 号)要求,需要对赵楼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生产诊断。根据赵楼煤矿具体情况,编制完成《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诊断报告》。具体情况见技术规格书。
1.2 服务期:2025 年12 月26 日前,交付电子版及10 份纸质版《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诊断报告》。
1.3 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þ转账þ汇款þ银行承兑汇票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þ商业汇票þ其他;结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 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 万元(含300 万元),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之日);
2.2 报价人须与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无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2.1 项目经理:/;
2.2.2 具有安全评价机构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供应商上传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A).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合同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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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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