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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

项目名称: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2.52

最高限价(万元):89.619532

采购需求:完成宁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升改造,本项目原建筑面积约2711.12平方米,本次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1009.58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宁蒗县未保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次):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其他要求:4.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磋商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4.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4.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经理。4.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人员。4.5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3 06:00至2025-11-2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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