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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编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6.2数量:1项

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电梯维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8.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且维保维修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2投标人近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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