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厂内叉抱车、电瓶平板车维保项目(2026-2028)(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厂内叉抱车、电瓶平板车维保项目(2026-2028);
2.2招标内容:对芜湖卷烟厂所使用、管理的52台运输车辆(50台电瓶叉抱车、2台电瓶平板车)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以提高叉抱车、电瓶平板车的运行稳定性,确保芜湖卷烟厂叉抱车、电瓶平板车的正常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年(含税)。
2.3服务地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厂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2.5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确定中标人1名;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具体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资料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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