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7 14:00:00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缺船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海域,离海岸19km,计划沉桩36根,风机安装3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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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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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机设备名称 |
消缺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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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件划分 |
一条消缺船为一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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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5年12月05日起租,暂定工期:2025年12月05日至2026年12月04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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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内容 |
施工现场消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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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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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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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备能力 |
700HP,注明证书马力和实际马力,船宽大于8米,船长大于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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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人证符合,年龄不大于55,配员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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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租赁方式 |
期租、淡水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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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工期:2025年12月05日至2026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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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油方式 |
油、水均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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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包干,乙方自行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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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配备200KW的消缺发电机及配套长度100米的电缆;需承担燃油监控系统相应费用(具体金额中标后另行协商);中标后需先签订安全协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路运输资质,海上风电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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