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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塔克什肯镇中心卫生院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5--100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塔克什肯镇中心卫生院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塔克什肯镇中心卫生院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救护车。(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按照财政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jianyu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公司不满一年提供基本账户或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可以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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