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遂宁安居化工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龙眼井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项目建设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正常投入运行。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2025 年 12 月2 日 17:00……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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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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