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马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一、二采区瞬变电磁勘探项目监理,采购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马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一、二采区瞬变电磁勘探项目监理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马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一、二采区瞬变电磁勘探项目监理
2.2采购内容:按照《煤炭地质工程监理规范》(NB/T51009-2013)《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标准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马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一、二采区瞬变电磁勘探”项目实施从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监理周期:签订合同后直至工业场地、一、二采区瞬变电磁勘探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响应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瞬变电磁勘探监理;(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对应发票至少一张,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信息页);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候选单位;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12时00分至2025年11月1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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