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吴桥县污水处理厂IV类水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吴发改计字【2025】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942.70万元;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整体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排放标准由现五类排放标准提升至符合当前环保要求的IV类排放标准。具体改造内容有:1.现状工艺构筑物改造:3万吨/日百乐克生化池进行拆除;现有配电室改造(原有变压器、柜体不动,新增控制柜1面);2.新建1.5万吨/日的生化池(生物倍增改良A/A0处理工艺,钢混结构,半地下)、3万吨/日反硝化深床滤池(钢混结构,半地下)、3万吨/日臭氧催化氧化池(钢混结构,半地下)、3万吨/日臭氧制备间(框架结构,240m2)、3 万吨/日液氧站(钢混 基础,全地上),新建综合工房(框架结构,160m2);3.现状水厂其他改造:对厂区内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中间提升泵站、送水泵房内水泵设备进行拆除更换;对厂区内建筑物内外装修进行拆除新做;厂区内道路做重载地面、铺油处理;污泥脱水机房处增加洗车装置、地磅;厂区内雨污水、电气等管线改造等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吴桥县污水处理厂原厂区内。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两年。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2 09:00至2025-1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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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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