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408.00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奈曼旗邮政分公司职工提供食堂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五)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六)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七)在以往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11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11月13日 17 时 30 分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408.00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奈曼旗邮政分公司职工提供食堂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五)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六)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七)在以往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11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11月13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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