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询价内容:(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1、采购内容和范围:4台超声波驱鸟仪。2、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含税)。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4、质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5、交货地点:丽水机场内。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止,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在“中****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里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局一般纳税****网页;(4)其他可证明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6、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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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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