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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一体化工作站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JW-G2025-0082 项目名称: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一体化工作站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2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一体化工作站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整车电池包封测与检测诊断测试平台、电池包管理系统上位机软件、气密性检测仪、驱动控制系统装调与检测试验平台、整车电控系统测试分析平台、锂电池智能均衡仪、电池内阻测试仪、解码仪、直播+录播可视化教学平台等教学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测试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至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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