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化验室耗材采购和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2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针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下属咸阳路再生水厂、东郊再生水厂的化验室耗材采购和化验设备维修服务选择合格服务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化验室耗材采购和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6441)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化验室耗材采购和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年中化验室耗材采购的采购合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备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同时具备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中允许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止于招标清单所列品种;(4)若投标人具备运输资质,须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类别;若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资质,须提供与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类别;(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9)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11)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 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 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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