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位于宝鸡市岐山县。本工程为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附属及门卫工程Ⅰ标段污水工程、排水三联井、污水检查井、隔油池、化粪池、降温池、雨水管道、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截水沟、给水管网、硬化地坪、电力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二、劳务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岐山县城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附属及门卫工程Ⅰ标段施工。
2、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主要工程数量为:
附属及门卫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包括: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890.69m、混凝土2459.96m³、钢筋56.906t、灰土3648.72m³、井盖101套、聚乙烯管1126.41m、混凝土砖2981.93㎡、碎石860.89m³、低压电力电缆851m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曾与中铁二十三局合作过有相应资质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可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2、有相应资质的一般纳税人、未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需递交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经考察、资格评审合格后,方能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且应具备至少一套人员证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垫付能力。
4、未列入《中国铁建工程项目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的队伍。
5、劳务分包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未取得增值税纳税资格的分包商不允许参加招标。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人不接受与23局集团公司及北京分公司发生过经济纠纷、未完全履行合同、出现上访、威胁甲方人员、围堵项目部等信誉不良申请人递交的投标申请。
四、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五、招标安排
5.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3日(8:0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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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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