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为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基础设施维护:办公楼、宿舍、锅炉房、水处理间、糖化车间、包装车间、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14650.47m2,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墙面、屋面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原路面维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监理服务期限: 295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09 月 30 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7招标控制价: 43.4万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证企相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符合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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