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丰县北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北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服〔2025〕75号
1.4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北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龙门寺水厂至下塘工业园区D1000主供水管道及沿线管网17公里,供水能力达到6万m³/d;对双墩镇泉河路以北区域、凤麟路以西、五湖大道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区域内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约28.6km,对排水户排水管网修复改造约134.3km及增加配套设备;对双墩镇2.7公里排水沟、道路边沟整治及增加配套设备等。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45095.61万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招标范围:长丰县北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5.48万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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