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三年。
1.2诚信投标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投标人使用),均认定为“串通投标”;被认定“串通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项目和询比项目。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2025年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内容包括山南智算中心A2楼暖通空调系统的制冷站方舱(冷水机组、间接蒸发冷却塔)、空调末端、控制系统、管路系统、蓄冷设施等设备以及相关配套材料和安装调测服务。
(1)采购估算金额:11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免费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少于48个月。
(4)供货期: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60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中国电信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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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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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 |
淮南分公司2025年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安徽省淮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60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2025年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2025年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份额:100%;实施区域:安徽省淮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2025年山南智算中心空调系统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数据中心或通信机房或通信机楼的间接蒸发集成冷站产品的相关销售类)业绩,单个合同含税金额或单个框架合同下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700万元人民币。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需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买方盖章,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含有多份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框架合同金额、时效分别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累计金额、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数据中心指数据中心、IDC、通信枢纽、数据灾备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互联网基地、云基地等。
(3)间接蒸发集成冷站产品指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或间接蒸发集成冷站(至少包含间接蒸发冷却塔(或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水泵、板换等组成的集成化冷源设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①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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