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西、集宁南、友谊水库、沙良站增设道岔融雪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2号),友谊水库站增设道岔融雪装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第三方审价实施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友谊水库站增设道岔融雪装置第三方审价。
建设地点:友谊水库。
2.2 主要工作内容:友谊水库站增设道岔融雪装置第三方审价。
2.3 投资估算:0.5万元。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出具完整的审价报告。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3.1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第三方审价业绩不少于3项,有铁路项目第三方审价业绩不少于3项。
3.1.3.2熟悉最新的各个行业的工程预算标准,且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与承担本项目的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
3.1.3.3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铁道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3名。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4. 申请文件递交
(请登录)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4日18: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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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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