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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油烟机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委托,  现就 2026年度油烟机清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1

包头房建公寓2026年油烟机清洗采购项目

排烟罩清洗

宽度1200mm

按实际需求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次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

包头房建公寓段管内

2

集烟箱清洗

400*400mm

按实际需求

3

挡火板清洗

600*600mm

按实际需求

4

风机清洗

3KW-7.5KW

按实际需求

5

清洗油烟净化器6000-12000风量

按实际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位信用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专用发票)。

5. 2022-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近一年本公司纳税凭证(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近一年在本公司交纳社保凭证(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

9. 出具油烟系统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10. 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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