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硅酸钙板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259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关于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 京发改(核)〔2024〕98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京房兴业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暂估金额: 3391635.27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请登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本项目整体工程硅酸钙板、硅瓷板按确定的样品加工、制作、包装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招标暂估金额: 3391635.27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请登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近 / 年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近 / 年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 / 。2 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11-12 16:00:00 - 2025-11-1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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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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