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后坝河-石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彭州市后坝河-石匣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发改可研〔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彭州市财政资金及申请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龙门山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堤防844.30m(其中左岸589.30m,右岸255.00m)、排水箱涵1处、下河梯步5处,河道疏浚长度1.6km;总投资为1154.21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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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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