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山西晋城沁水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504-140521-89-01-17884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晋城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山西晋城沁水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JLY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国网山西晋城沁水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主要包括:生产综合楼、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水池水泵房、门卫室、绿化及室外铺装。其中:
(1)生产综合楼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承台,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为5677.93㎡。
(2)生产辅助用房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2069.01㎡。
(3)消防水池、水泵房总建筑面积159.30㎡,地上建筑面积为20.34㎡,地下建筑面积为138.96㎡,消防水池有效容积432立方米。
2.4 建设地点: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柳庄社区
2.5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责任期的监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本投标项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00至2025年11月16日20: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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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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