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
2.2 标段名称: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
2.3 标段编号:JSJY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8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沥青混凝土AC-13总计600吨,沥青混凝土AC-20总计300吨,总工程量:9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6000.00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限价 (元) |
合计 (元) |
|
1 |
沥青混凝土AC-13 |
AC-13 |
吨 |
600 |
480.00 |
288000.00 |
|
2 |
沥青混凝土AC-20 |
AC-20 |
吨 |
300 |
460.00 |
138000.00 |
|
总计 |
426000.00 |
|||||
注明:单价含13%增值税发票,需运输至施工现场,含运费。投标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