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北安监狱消防设施维修改造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北安新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安监狱消防设施维修改造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监狱院内
2.3建设规模:生产区维修改造建筑房屋总建筑面积15484.75m2,其中:习艺楼 4040m2、二监区 2040m2、老十一厂房 1200 m2、老企业楼2042.05m2、4#厂房3081.35m2、5#厂房3081.35m2。改造内容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增加室外疏散楼梯、消防控制室设备更换等以及各单体接入场区消火栓管网主干线、各单体接入场区消防电管网主干线。外网及配套工程进行维修,达到安全使用质量要求。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4月10日,共计12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4261072.68元。投标总报价或单项工程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未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准确填报暂列金额、暂估价或未按规定计取相关费用,投标均将被否决。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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