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新增油气焚烧成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新增油气焚烧成套设备及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
项目规模: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
招标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新增油气焚烧成套设备及服务
货物名称及数量:新增一套油气焚烧装置(Vapor Combustion Unit)并将现有系统改造成应急处理旁路。
主要技术规格:一套设计处理风量短时最大处理量5000 m3/h、正常处理量3000 m3/h的油气焚烧装置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厂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设计、安装施工及部分设备材料允许分包。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设计工作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设计工作,需提供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套油气焚烧装置(处理风量:废气不低于5000m3/h)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供货页(体现处理能力证明,如合同无法体现,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合同签章页
合同日期页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为所投装置的集成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集成商声明函。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见……平台。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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