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7年地热井录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天津市以及其他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
2.2项目规模:在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开展先导试验井、地热井录井技术服务。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人。中标人须通过各类录井系统、分析仪器对勘探与开发作业现场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整理,向招标人提供录井技术服务。中标人提供的录井技术服务能够满足招标人关于安全环保、质量、施工工艺及资料要求。
2.3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
(2)2025年签订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2026年签订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估算金额:2500万元(2年总额),含增值税。本次招标定商不定最终价,待具体项目确定后,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的金额作为该项目最高限价,通过二次竞价或单方议价形式确定项目费用。
2.6招标范围: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录井技术服务,包括地质录井、气测录井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
3.3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结算的录井技术服务项目承包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提供的合同金额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当合同金额与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时,以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该业绩的认定金额)。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录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安全管理负责人员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请登录)3.3.6财务要求:提供 2022 、 2023 、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7安全质量环保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9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18:00:00至2025年11月17日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7年地热井录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天津市以及其他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
2.2项目规模:在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开展先导试验井、地热井录井技术服务。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人。中标人须通过各类录井系统、分析仪器对勘探与开发作业现场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整理,向招标人提供录井技术服务。中标人提供的录井技术服务能够满足招标人关于安全环保、质量、施工工艺及资料要求。
2.3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
(2)2025年签订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2026年签订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估算金额:2500万元(2年总额),含增值税。本次招标定商不定最终价,待具体项目确定后,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的金额作为该项目最高限价,通过二次竞价或单方议价形式确定项目费用。
2.6招标范围:冀东油田新能源地热开发区域内录井技术服务,包括地质录井、气测录井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
3.3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结算的录井技术服务项目承包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提供的合同金额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当合同金额与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时,以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该业绩的认定金额)。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录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安全管理负责人员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请登录)3.3.6财务要求:提供 2022 、 2023 、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7安全质量环保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9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18:00:00至2025年11月17日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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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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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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