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1307工作面安装设备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1307工作面安装设备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1307工作面拟安装,需使用1辆60T支架搬运车、3辆40T铲板车用于工作面支架及设备运输服务。
该项目运输设备路线为:运输线路由换装硐室至辅运上山 12#绕道3400米位置,坡度 6°,运行2000米轨道巷至切眼上车场,轨道巷口坡度14°,整体轨道巷平均坡度5°。
2.4 招标范围:
2.4.1 投标人需提供车辆并三班配备专职司机及维修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1307工作面支架及设备运输,运输内容主要包括:液压支架、单元支架、煤机设备、液压转载设备、供电设备、线缆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单程运输距离5.4km。投标人需负担司机工资、车辆费用、油费等所有与运输相关的费用。
2.4.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面安装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天。
2.4.3 质量:实现安全生产,满足招标人的生产计划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具备开具正规发票(收据)能力经营存续。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车辆及证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的车辆全部具有煤安标志证书,车辆排放满足国III标准要求,提供车辆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附件。
3.5 人员要求:驾驶人员具有煤矿防爆胶轮车司机安全培训合格证,需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配备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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