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7762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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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范围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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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歌剧院2025年演艺设备及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第5包) |
1 |
项 |
电梯更新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等级(新)资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等级(新)资质。提供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等级(新)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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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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