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化肥厂现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产生粉煤灰,炉底产生炉渣,2026年合计产生量约1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粉煤灰、灰渣,总量约1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4.7元/吨(含税、含运费),概算370.5万元。(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若总量未达到15万吨,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策略,招标人对数量差异不承担相应责任。)
2.2服务内容:负责对现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烟气电除尘单元产生粉煤灰,炉底产生炉渣,2026年合计产生量约1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填埋或综合利用或储存。
2.3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粉煤灰、灰渣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
2.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包,粉煤灰、灰渣总量1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4.7元/吨(含税、含运费),概算370.5万元。
2.7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含税、含运费)。
2.8 项目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2.9合同估算额:概算37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粉煤灰、灰渣处置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建有粉煤灰、灰渣填埋或综合利用或储存装置(或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应提供排污许可、环评(书或表或登记表)、环评批复(书或表)扫描件)。
3.1.3投标人自身或委托运输,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1.4投标单位2024-2025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应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3.1.5投标人处置能力不低于 15万吨/年(以环评文件为准)。
3.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在任意一整年累计接收处置过电厂同类粉煤灰、灰渣10万吨以上。
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或储存:应提供以下材料(委托填埋处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均为实际处理量累计大于10万吨)。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4.6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他要求
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6其他主要人员:无。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要求,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添加;
(2)其他要求:
①、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处置企业要保证粉煤灰、灰渣24小时清运,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清运粉煤灰、灰渣,确保化肥厂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9米,上限5米),干渣仓高度不超上限(总高5米,上限4米),湿渣仓处置合格后24小时内清空渣仓,处置过程中要依法合规处置,同时要留存清运处置过程中影像资料,投标企业应提供承诺书。(合同文本应作为招标方案附件。)
②、在签订合同生效后,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20 时00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23 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化肥厂现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产生粉煤灰,炉底产生炉渣,2026年合计产生量约1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粉煤灰、灰渣,总量约1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4.7元/吨(含税、含运费),概算370.5万元。(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若总量未达到15万吨,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策略,招标人对数量差异不承担相应责任。)
2.2服务内容:负责对现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烟气电除尘单元产生粉煤灰,炉底产生炉渣,2026年合计产生量约1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填埋或综合利用或储存。
2.3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粉煤灰、灰渣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
2.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包,粉煤灰、灰渣总量1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24.7元/吨(含税、含运费),概算370.5万元。
2.7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含税、含运费)。
2.8 项目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2.9合同估算额:概算37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粉煤灰、灰渣处置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建有粉煤灰、灰渣填埋或综合利用或储存装置(或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应提供排污许可、环评(书或表或登记表)、环评批复(书或表)扫描件)。
3.1.3投标人自身或委托运输,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1.4投标单位2024-2025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应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3.1.5投标人处置能力不低于 15万吨/年(以环评文件为准)。
3.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在任意一整年累计接收处置过电厂同类粉煤灰、灰渣10万吨以上。
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或储存:应提供以下材料(委托填埋处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均为实际处理量累计大于10万吨)。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4.6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他要求
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6其他主要人员:无。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要求,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添加;
(2)其他要求:
①、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处置企业要保证粉煤灰、灰渣24小时清运,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清运粉煤灰、灰渣,确保化肥厂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9米,上限5米),干渣仓高度不超上限(总高5米,上限4米),湿渣仓处置合格后24小时内清空渣仓,处置过程中要依法合规处置,同时要留存清运处置过程中影像资料,投标企业应提供承诺书。(合同文本应作为招标方案附件。)
②、在签订合同生效后,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20 时00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23 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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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处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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