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2025年流动设备安防改造项目
2.项目范围: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自有设备5台正面吊、16台堆高机、5台叉车智能安防设备安装改造工作,要求实现驾驶室内司机行为检测及驾驶室外人员侵入预警等主要功能。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45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4.项目实施地点: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5.采购预算(元):/
6.采购限价(元):490000元(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流动机械安防设备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合同价格不低于10万元,合同中需清晰体现车辆主动安防、安全驾驶等相关信息、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否则认定业绩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具体途径: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事业单位不适用)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2025年11月11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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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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