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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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实施单位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内容 |
采购类别 |
采购方式 |
框架有效期 |
执行比例 |
服务期限 |
服务实施地点 |
暂估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报价(万元) |
专用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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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比例 (技术:商务:价格) |
价格公式 |
参数选择 |
商务评分细则 |
技术评分细则 |
限中原则 |
拟选定中标人数量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 |
应用结果是否应用电商平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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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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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分公司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CY05258AC66-YQ-F21A |
11月1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 |
包1 |
造价咨询服务1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30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限中1包 |
1 |
否 |
否 |
|
|
包2 |
造价咨询服务2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30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1 |
否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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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造价咨询服务3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30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1 |
否 |
否 |
|
|||||
|
包4 |
聚源公司2025年林勘服务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林勘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至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300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3 年,具有林 业咨询服务或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50:10:40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B=-0.2,c=0.15,n1=1,n2=0.5 |
FWSW01 |
JS-GCSJ02 |
/ |
1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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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5 |
聚源公司印刷宣传品制作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印刷宣传品制作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至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72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
||||
|
包6 |
聚源公司2025年微型吊车租赁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租赁微型吊车服务框架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至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7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设备租赁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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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7 |
宣传及品牌工作日常支持服务 |
阳泉市聚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宣传及品牌工作日常支持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至12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80 |
/ |
折扣率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LXFWJS01 |
/ |
1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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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8 |
劳务外包服务1 |
劳务外包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
80%—120% |
自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 |
阳泉市 |
400 |
/ |
折扣率报价 |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 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项,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限中1包 |
1 |
否 |
否 |
|
||||
|
包9 |
劳务外包服务2 |
劳务外包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
80%—120% |
自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 |
阳泉市 |
400 |
/ |
折扣率报价 |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 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项,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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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0 |
工器具检测服务 |
工器具检测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 |
/ |
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
阳泉市 |
/ |
6 |
总价报价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同类型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
||||
|
包11 |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 |
/ |
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
阳泉市 |
/ |
10 |
总价报价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
||||
|
包12 |
技术服务 |
跨越阳涉铁路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 |
/ |
自合同签订至2026年6月30 |
阳泉市 |
/ |
120 |
总价报价 |
/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跨越铁路办理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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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聚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包13 |
涉税咨询服务 |
涉税咨询服务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 |
/ |
2025年12月1日——2026年6月30 |
阳泉市 |
/ |
10 |
总价报价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税务服务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 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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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众辉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14 |
劳务外包 |
阳泉市众辉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 |
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自合同签订起至24个月 |
80%—120% |
/ |
阳泉市 |
254 |
/ |
折扣率报价 |
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 综合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人力 资源服务许可证》 |
近 5 年,应答人具有类似业绩,并附合同及发票。 |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w1=0.8,w2=1.15,n1=1, n2=0.5,c=0 |
FWSW01 |
ZHFWJS01 |
/ |
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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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8.1参与应答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
8.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定串通投标的八种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7)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8.3根据国网公司管理要求,电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需参加国网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如中标单位未参加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中标后仍需补充核实。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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