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lacg******** 项目名称###县第三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来城第二轮生活垃###市场化项目预算金额:********.4919万元/年,********.4757万元/三年最高限价:********.4919万元/年,********.4757万元/三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项目涵盖12个乡镇(新安镇农村区域)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利用;来城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市场、水果店、星级酒店、大中型餐馆和商超、10个物业小区等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中小企业有质疑,质疑渠道: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处;②###市公共资****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5.投****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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