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太原驻点保安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p25(请登录)
2.3服务范围:太原分行本部及辖属各机构、驻企、办公楼等
2.4主要服务内容:在甲方明确的负责守护的责任区域内提供警戒、巡查、看护和守卫等驻点保安服务,保护甲方场所内人员和财物安全,维护甲方场所的正常秩序,防范和制止在甲方场所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突发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具备与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未曾与中国工商银行涉诉;无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等失信情况;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限制性名单;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4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推诿或延迟履约;不得拒绝甲方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采取的必要管理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等;
3.5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中,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投标人不存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投标人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7投标人须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至少提供两年的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两年均不为负数);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月(2024年11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月(2024年11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1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12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涵盖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13投标人具备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分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
3.15投标人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11 18:00至2025-11-18 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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