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昭君路支行迁址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QT3
3、招标内容:对网点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含室内拆除、装饰、暖通、电器、安防、消防、室外门头招牌制作按照等。详见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8、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紫云锦都万家建设项目A座商业公寓一层商铺。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51586.00(含税)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提供证书扫描件、2025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承诺函)。
注: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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