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用超声波清洗器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医用超声波清洗器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最高限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 |
|
医用超声波清洗器 |
1套 |
人民币88万元 |
人民币125万元 |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项目地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内(指定地点)
(4)简要技术需求:详细技术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合同履约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工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只接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签订合同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