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独山港镇友邻中心一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411-330482-04-01-687649: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虎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虎啸友邻中心。
2.2建设规模:独山港镇友邻中心一楼休息室及一楼东南侧商业街用房进行装修,包含综合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水电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地面铺装等内容,面积约1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独山港镇友邻中心一楼装修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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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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