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XJ
2.项目名称: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12,000.00元;
6.最高限价:512,000.00元;
7.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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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交货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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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电子汽车衡2台(详见技术参数)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及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2025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