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清分、自助设备装填现金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对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本部基层营业机构、上门收款、自助设备等渠道收入的现金集中后台进行统一的清分整点。对每天的人民币、外币现金进行清分处理,包括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自助设备进行现金的装填;开启及关闭自助设备钞箱;自助设备钞箱装袋;核对自助设备钞箱数量等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采购有效期及合同期限:3年。
2.5合同期限及续签安排: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2.6服务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现金清分中心。
2.7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3.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股东名单)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8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3.9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11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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