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一)采购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二)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主要采购尾箱寄库、押运服务、临时调拨押运服务等,合作期限25个月。
(三)服务地点: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
(四)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询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为严防不当利益输送,投标人企业不得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行的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办企业。(提供保证函加盖本单位公章,如采购人通过正当媒介获得投标人企业为交行干部、子女及其配偶所办企业的证明,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情况声明);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项目需求局部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
(八)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一)应标人不得相互串通应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应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二)应标人和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应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交通银行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2025年11月11日9:00至2025年11月16日17:00。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至2025年11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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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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