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JYS-G-H-******** 项目名称: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A******** 教具 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级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98,******** - 1-2 A******** 教具 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级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3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2)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均可:①供应商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a、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b、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它缴纳 凭证)。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 (4)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审查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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