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6 15: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利咸高速公路3标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利咸高速公路3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为桥梁、隧道、路基工程,项目工期36个月,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位于湖北省利川市沙溪乡中交二公局利咸三标,预计交货期2025年12月开始。
2.2 招标范围: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2.3 本次招标具体设备规格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投标人中标后,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实地考察工作要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内设备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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