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氏宗祠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塘溪镇沙村。
2.2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沙氏宗祠修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建安工程发包控制价:57626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发包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发包。
4.发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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