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空调新风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业务经营用房空调新风及配套辅材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进行采购,采购产品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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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采购内容 |
类别 |
需求数量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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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多联式中央空调室外机 |
顶出风 |
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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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多联式中央空调室内机 |
风管式 |
2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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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多联式中央空调室内机 |
四面出风 |
2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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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分体式空调 |
壁挂式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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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全热交换器 |
新风 |
4台 |
2、项目工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订单之日起,分体空调5天、多联式中央空调及全热交换器25天内将全部货物供应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中标人数量:1名。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95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须为所投空调产品及所投全热交换器产品的品牌的制造商或对应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声明函;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制造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4)同一代理商若取得多个品牌的授权,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品牌参与投标,若选择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则涉及该代理商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所投全部空调须为同一品牌,空调和全热交换器可以不为同一品牌。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承诺在项目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承诺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空调及新风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实,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存在重大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投标人列入禁入名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9:00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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