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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重症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急诊急救中心)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5-G1-********-YNZZ-0151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重症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急诊急救中心) 预算金额(万元):90 最高限价(万元):90 采购需求:重症监护型救护车1辆,不接受进口。交货(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交货(交付)期。;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重症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急诊急救中心):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救护车必须是工信部已公布的产品,提供公告截图。(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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