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年度老井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钻机)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年度老井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钻机)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随着油气田持续开发和油气井服役时间增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辖区块内老井井下作业工作量需求逐年增大,为持续强化老井稳产挖潜,有效匹配老井井下作业工作需求,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计划实施2026年度老井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钻机)项目,项目实施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极高风险盆地)川渝两地境内,片区内拟作业气井可能涉及的最高地层压力≥105MPa,可能涉及的最高无阻流量≥100×104m3/d,可能涉及的最高硫化氢含量≥30g/m3(20000ppm),可能涉及的最大产层埋藏深度≥6000m。现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服务企业。项目估算金额:3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年度老井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钻机),具体内容包括:
(1)井下作业工程:钻机及辅助设备、井控设备拆迁安,钻机及工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井控设备、钻杆、工作油管、内防喷工具、旁通阀、扶正器及其相关配合接头等),连续油管作业,清洁化生产(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及废水的收集、转运、合规处理等),修井液及添加剂(含修井液回收),录井工程,固井工程(含下套管、固井及注水泥塞作业、水泥、添加剂及套管附件等),配合测井,侧钻,井下作业用水及用电,油管气密封检测,无(微)压痕油管钳,勘探与生产数据录入(含工监系统、A1系统),现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甲供料(含油管、套管、套管头和采气井口等)运输、现场装卸及保管,甲供料加工件(含变扣接头、油管短节等)的加工和运输,井筒作业(含压井、井筒清洗剂、通刮洗工具及作业、安装井口及试压、井口整改、注塞、锻铣、油管切割、套铣、钻磨、打捞落鱼)等工作。地面排液测试(主要设备有紧急关断阀、除砂器、捕屑器、油嘴管汇、热交换器、配套蒸汽锅炉、分离器、地面流程和数采系统等),零星工具(含打捞工具)加工、装卸及保存,工程复杂处理,交接井(含等待交接期间的现场值守),井下作业施工方案编制、技术方案论证等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及补偿(含噪音污染补偿、燃烧池隔离带砍伐及补偿、放喷管线占地青苗补偿以及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协调及补偿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3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陆上油气井工程分册》、《物探钻井系统工程暂行计价标准汇编(2025版)》、《试修工程计价标准汇编(2025版)》执行,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布新版造价定额,新版造价定额施行时间后发生的项目则参照新版造价定额执行,投标报价以上述文件规定的定额按整体下浮百分比的方式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如:1.00%或1.01%】,整体下浮百分比小于0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不含税)。
2.5 服务地点:项目委托井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施工现场。
2.6 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有效期):项目期限至下列任一条件先满足时止:(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内已委托未完成项目自动延期至项目结束之日止,单井工期见项目委托书)。(2)招标预估金额使用完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则按照技术评分表评分项顺序得分高低排序,以此类推。
授标原则: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N。若N≥6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若3<N<6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若N=3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若N<3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若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工作量分配原则:
原则上根据中标人排名顺序,对各标段实际总工作量进行分配,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其中:若中标人为3家,原则上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6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30%,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10%;若中标人为2家,原则上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7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30%;若中标人为1家,工作量分配比例为100%。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录井、固井、清洁化生产、修井液、连续油管、地面测试等相关辅助专业可以分包,录井专业应提供录井企业资质、录井队伍应具有录井队资质;固井专业应提供固井企业资质,修井液专业应提供钻井液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连续油管专业应提供连续油管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连续油管队伍应具有连续油管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地面测试专业应具有试油企业资质,地面测试队伍应具有试油队资质等,分包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分包作业应具备同等业务承接的资质能力并报招标人审核,同时分包合同和HSE合同应报招标人备案。【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计划分包的内容,且在投标函中承诺计划分包内容在开工前提供相关企业及队伍资质扫描件(企业资质为: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含钻井)”。队伍资质为: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钻井”;且涉及分包的专业,至少有1支为中石油颁发的有效井控风险防控能力A级证书队伍。)】
*3.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含钻井)”。已具有的提供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 队伍资质:
(2.1)拟投入的队伍不少于2支,且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钻井”;允许施工区域涵盖本项目区域。已具有的提供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
(2.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井控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指导意见》,投标人拟投入的资质类别为“钻井”的队伍中,至少有1支作业队伍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井控风险防控能力A级证书,已具有的提供“井控风险防控能力分级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
*4人员资格和要求【所有人员不允许兼任】:
组织机构具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项目HSE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在中标后、开工前取得相关证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5井次及以上井下作业施工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从事3井次及以上井下作业施工经验;项目HSE负责人须具备从事3井次及以上井下作业施工经验。
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业主为其出具的能证明其井下作业工作经历的材料。
(2)投标人需配备至少1名专职井控专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3年及以上井下作业施工经验,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出具的专职井控专家任命文件、学位证或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业主为其出具的能证明其井下作业工作经历的材料扫描件。
*5.机具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配备ZJ40及以上钻机及配套设备,不少于2套。
(2)投标人拟投入的钻机,须提供钻机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
(3)钻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须提供钻机“购置合同及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或自有资产证明材料,以及如产品出厂说明书等体现性能参数的有效技术资料等清晰影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有效购货合同、报关单扫描件,以及对应的中文翻译版清晰影印件,还需提供如产品说明书等体现性能参数的有效技术资料。
*6.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3 口井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油气井钻井或井下作业(钻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扫描页以及签署页、发票和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完工验收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服务项目名称、具体井名、井数、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业绩证明材料须业主签字提供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便业绩查询)。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1)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有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溢流、井涌、井喷及井喷失控的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能力。提供应急抢险救援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地点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与应急救援抢险机构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1月11日至 2025 年11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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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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