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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消防安全管理项目委托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委托消防安全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25F
3、项目内容:上海市社保中心共28处办公用房(含集中库房),分布在全市各区,建筑面积约75623平方米。消防设施基础情况详见附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项目总预算:25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供应商须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相关要求,在应急管理局及消防救援总队出台的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平台注册,满足其规定并通过该平台认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类别兼具)、显示结果为“符合”;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项目对应中小行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17:00至2025年11月18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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