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警察学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2、(请登录)
3、采购项目预算:13万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1 |
湖南警察学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湖南警察学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完成湖南警察学院公务车辆维修服务 |
1项 |
13万元/年 |
39万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国家机构颁发的车辆维修企业三级以上的等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无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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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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